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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 报关员考试精华辅导讲义汇总(201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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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21:21:03 |显示全部楼层
报关概述
  一、报关的含义
  (一)报关主体: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代理人
  (二)报关的对像
  1、货物(贸易性)
  2、物品(非贸易性)
  3、运输工具
  (三)办理的事项
  1、进出境手续
  2、与进出境相关的海关事务
  (四)进出境基本规则
  由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办理规定的海关手续
  (五)通关与报关
  实际工作中:报关员——海关关员
  报关——报关员的工作
  通关——报关员和海关关员工作的总称
  即:通关包括报关
  (六)报检与报关手续的先后
  先报检再报关考试大论坛
  二、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例:沈阳米其林公司自理报关或委托外贸报关行代理报关 报关方式
经营单位
(委托方)
申报单位
(代理方)
法律责任
(谁填经营单位,谁负法律责任)

自理报关
米其林
米其林
米其林

直接代理
米其林
外贸报关行
米其林

间接代理
外贸报关行
外贸报关行
外贸报关行(连带法律责任)

  三、报关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
  我国海关将运输工具舱单申报作为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一个重要事项。
  (二)运输工具舱单申报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和装(乘)载舱单。
  进境:原始舱单
  出境: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扩展知识:
  1. 舱单备案: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 备案。
  2. 舱单传输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运输工具负责人的代理人。
   (三)进境舱单与出境舱单相关知识
  1.进境舱单:即原始舱单
  (1)舱单传输时间:
  进境货物、物品应在规定时限传输舱单主要数据,在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
  (2)报关与舱单的关系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或代理报关企业可以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即查询到舱单数据后才可以报关。
  2.出境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
  (1)货物、物品舱单及运抵报告传输时间:
  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后,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运抵报告。
  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物品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
  (2)旅客舱单的传输时间
  预计载有旅客的,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当旅客办理登机(船、车)手续后,运输工具上客以前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
  (3)出境货物、物品舱单与报关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方可办理出口货物、物品的报关手续。即有舱单才可报关。

  (四)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分为: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其他物品
  1、进出境物品的基本原则:
  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2、进出境邮递物品报关
  进出口邮包——寄件人填写“报税单”
  进出境邮递物品——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
  3、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
  (1)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
  个人书面向海关申报,海关批准登记后,可免税进出境,应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进境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
  1、包括: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
  2、海关核准直接需用数量
  3、如因特殊需要携运中国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物品,事先获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按规定办理
  4、下列情形之一,有关物品不准进出境
  (1)超出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范围
  (2)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申报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将免税进境物品转让、出售,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
  (4)携运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物品,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
  (5)其他情形
  5、首次进出境物品,应到主管海关备案,按规定书面或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应报送电子数据
  6、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提交相关单证材料。运进机动车辆的,递交使馆照会
  注:使馆照会为驻所在国的使馆对所在国的外交部门表示感谢评价或者抗议等等各种事务由使馆发出的外交文书。
  7、使馆主办或参与非商业性活动所需物品,递交使馆照会,并向海关作出书面说明,在使馆以外场所举办的,应提供与主办地签订的合同副本。
  8、外交代表携带自用物品进境时,口头申报,超过规定限额的限制性进境物品,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办理
  10、外国给中国的待遇低,而中国给外国的待遇高,按对等原则,中国给外国相等的待遇。


海关管理概述
  一、 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一) 海关的性质
  1、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 海关是国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关境和国境的关系:
  关境:享受同一种关税制度
  国境:领海,领土,领空
  关境=国境 大部分情况
  关境>国境 欧盟
  关境<国境 中国
  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二)海关的任务
  1、监管(四项基本任务之一)
  (1)、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
  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
  (2)、监管的对像:
  a. 运输工具
  b. 货物
  c. 物品
  2、征税
  (1)、海关征税的依据(第五章重点介绍)
  《海关法》和《关税条例》
  (2)、海关征什么税
  进出口关税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征税的主体:
  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
  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
  3、缉私
  (1)、海关的缉私体制
  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
  4、统计(第七章重点介绍)
  (1)、统计的对像:实际进出口货物
  (2)、什么情况列入统计:
  实际进出境
  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减少
  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
  (3)、或不统计或根据需要实施单项统计
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
  (一)海关法
  1987年1月22日六届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实施。
  2000年7月8日九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2001年1月1日实施.
  (二)行政法规
  (三)海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海关的权力
  (一)检查权 (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下简称两区)
  1.运输工具的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
  2.对走私嫌疑人身体的查检,应在两区内进行。
  3.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在两个区海关可以直检查。超过两区的范围,须经过关长的批准才能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二)查阅、复制权
  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
  (三)查问权
  对嫌疑人进行查问
  (四)查验权
  对货物、行李物品、邮寄物品进行查验。对货物可以提取货样。
  (五)查询权
  经过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稽查权
  在海关规定年限内,对企业进出境活动及有关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有权进行稽查。
  (七)扣留权
  1、对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所有东西都可以扣留。
  2、在两区内,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嫌疑人,经过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人扣留是24+24小时。
  3.在两区外,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八)连续追缉权
  海关追缉进需保持连续状态
  (九)行政处罚权
  详细讲解在第七章
  (十)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海关手持菜刀和板砖,是干不过犯罪份子。
  (十一)强制执行权
  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
  (十二) 海关权力行使基本原则
  1, 合法原则
  2, 适当原则
  3,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 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十三) 海关权力的监督
  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相对人等都能监督
  四、海关管理体制与机构
  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
  三级: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


第三节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关键:必须在海关注册登记,取得报关权,才能报关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理报关
  报关企业——代理报关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
  (一)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自理——外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海关注册登记
  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许可 ——海关注册登记
  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有关单位,临时注册登记,时间7日。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外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海关注册登记
  提交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 企业章程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 报关单位情况、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8) 其他材料
  注册后,海关颁发“收发货人登记证明”
  (三)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考试重点)
  1、报关企业设立条件
  (1)注册资本最少150万
  (2)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3)报关业务负责人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机关:所在地直属海关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报关业务负责人简历
  (8)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
  海关审查:
  受理申请后20日内审查完毕,报送直属海关,20日内做出决定。
  3、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考试重点)
  (1)跨关区:跨直属关区
  (2)向谁申请:拟注册地海关
  例:大连报关企业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向北京海关申请
  (3)总企业的条件
  A.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
  B.最近两年内未因走私受过处罚
  C.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
(4)分支机构的条件
  A.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
  B.负责人5年以上工作经验
  (5)注册登记许可的期限均为2年
  (6)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
  办理时间:有效期届满40日前
  延续后的时间:2年
  4、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销与注销
  撤销:纠正错误的决定
  注销:法定程序的终止
  重点:撤销后还要注销
  5、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步骤:(1)取得注册登记许可后,要去工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
  (2)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90日内,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注册登记许可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6)报关单位情况、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7)与报关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其他材料
  (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及换证管理
  1、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
  自理——3年
  代理——2年
  2、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换证手续
  自理:有效期届满前30日
  代理: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
  (四)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及换证管理
  1、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
  自理——3年
  代理——2年
  2、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换证手续
  自理:有效期届满前30日
  代理: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
  (五)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1、变更登记
  (1)什么事项变更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
  因为:这4项体现在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上。
  (2)办理时间:
  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
  (3)办理地点:
  注册地海关
  2、注销登记
  (1)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3)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4)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
  (5)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6)其他情形
四、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自理企业报关行为规则
  1、自理企业注册登记后,可以在关境内各个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单位的报关业务,但不能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报关,也可以委托代理报关企业报关。即:自理报关企业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代理报关
  2、递交的纸质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否则扣1分。
  3、企业对其报关员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委责任
  4、报关员离职未办理报关员注销手续,分为以下情况:
  (1)报关员证在企业:企业自报关员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交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
  (2)报关员证未在企业:企业登报作废(中国国门时报),并办理注销手续。
  (二)代理报关企业行为规则
  1、报关企业报关服务的地域范围
  (1)服务范围:直属关区内,如果在其他隶属关区从事报关服务,应设立分支机构。
  例:大连海关为直属海关,丹东海关为隶属海关,丹东隶属于大连。大连报关企业如果要在丹东从事代理报关服务,应在丹东设立分支机构,并向大连海关备案。
  重点知识: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分为两种:
  (1)在同一直属关区内其他隶属关区设立分支机构,直接设立,但要向直属海关备案,例如上例
  (2)跨关区设立分支机构,要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并且每申请一项,要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
  2、其他规则
  (1)递交的报关单必须加盖报关专用章,否则扣1分
  (2)报关专用章每个口岸或内陆的图案只有一种
  (3)报关企业对报关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报关员离职未办理报关员注销手续,分为以下情况:
  A、报关员证在企业:企业自报关员离职之日起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交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
  B、报关员证未在企业:企业登报作废(中国国门时报),并办理注销手续。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类别:动态调整,划分出信用差别:
  AA A B C D
  AA类企业:经海关验证的信用突出企业
  A类企业:信用良好的企业
  AA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
  B类企业:信用一般企业,适用常规管理
  C类企业:信用较差企业
  D类企业:信用很差企业
  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具体设定条件见教材
  (三)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
  1、AA类A类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暂停通关便利措施,按B类常规管理
  2、仅企业名称与编码发生变化,管理类别继续适用,但发生下列情况,按下列方式调整:
  (1)企业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同分立前管理类别,其他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按B类管)
  (2)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按B类管
  (3)企业发生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
  (4)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按B类管
  3、代理报关:
  (1)报关企业或自理企业为C类或D类的,按D管理
  (2)均为B类及以上:按报关企业类别管理
  4、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不一致,从低适用
  5、有分支机构的报关企业,报关单总量、报关差错量、拖欠税款及罚款项等,累计计算
  重点:跨关区分支机构管理类别调整时,仅作用于该分支机构和总企业,而不作用于其他跨关区分支机构
  六、报关单位的海关法律责任


第四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
  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不得非法接受他人委托从事报
  关业务。其必须受雇于一家报关单位并代表该报关单位向海关办理
  报关业务。
  二、报关员资格
  三、报关员注册
  (一)注册条件
  1、 首次申请注册报关员的,还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2、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
  3、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缓报关中注册
  (1)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2)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3)记分达到30分,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4)记分达到30分,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二)注册程序
  1、注册受理机关
  所在地直属海关注册
  跨关区的分支机构应到跨关区分支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1)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2)所在报关单位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重点:首次申请注册的,应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实习单位与首次注册单位一致。
  港、澳、台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注册决定的作出及报关员证的颁发
  10日内颁发
  4、注册有效期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1)变更事项:
  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海关编码
  (2)办理时间
  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海关准予变更决定后10日内换发报关员证
  2、注册延续
  (1)办理时间
  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
  (2)延期时间
  2年
  (四)注册的注销
  1、注销情况
  (1)报关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
  (2)报关员辞职
  (3)报关单位解除与报关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4)报关单位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原单位注销,新单位注册
  2、遗失报关员证,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登报作废,20日内补发
  3、对报关员注册的情况,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按行政许可法,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四、报员关执业
  报关员的海关记分考核管理
  1、管理的对像和范围
  在职的报关员
  2、记分考核管理的性质
  不是行政处罚,而是教材和管理措施
  3、记分考核部门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整体指导等
  具体执行记分是现场报关大厅关员
  4、记分考核管理量化标准
  (1)周期:1月1日——12月31日
  (2)分值: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
  (3)每种扣分的情形,是考试重点,见教材40页
  实务:报关程序:一般经过业务科和放行科
  电子申报——纸质递单——海关出税——交税并回海关核税——转放行科——是否查验(不查验直接放行)——查验——放行
  海关计算机申报系统提示:
  电子申报————————————————等待处理
  纸质递单————————————现场交单/放行交单
  出税——————————————————缴纳税费
  查验——————————————————布控查验
  放行——————————————————已放行
  五、报关员的海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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