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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到东莞嘉信能源有限公司执行6000元劳动纠纷款时,该公司拿出一袋数十斤重的硬币。
据介绍,这是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刘某与原“东家”东莞嘉信能源有限公司此前打过官司,法院判决公司赔偿6000元。今年5月11日,该公司曾让刘某过去领钱,当时就“亮”出这一袋硬币。刘某认为该公司以几十斤硬币充当赔偿款很是不合理,让他既无法点清,也不能辨别硬币真伪,因此拒收。随后,刘某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昨天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东莞嘉信能源公司,公司负责人再一次拿出一袋硬币,声称有5000元,剩下的1000元用纸币现金偿还。法官虽然没有拒收硬币,但是也表示不能辨别硬币真伪,于是要求该公司将硬币存入银行,再转账至法院执行账户,但是被执行人坚称不愿承担手续费用。执行法官为此对公司负责人做了近一小时思想工作,并称如不对硬币进行点清并验明真伪,法院将以公司拒交为由拘捕被执行人。
下午1时30分许,该公司无奈之下派员工带着硬币到银行清点并存入银行,直到下午4时许银行才清点完毕,一共只清点出4641.5元。最后,该公司把剩下的1358.5元以纸币现金支付。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拒收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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